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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仲裁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仲裁服务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3  10:4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仲裁委 字体:[ ] 打印

广大市民朋友:

鉴于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要求,最大限度的减少因人员流动聚集而加重防控压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绍兴仲裁委员会相关仲裁服务事项提示如下:

一、12月13日起,绍兴仲裁委员会案件受理大厅和仲裁庭审活动区域暂时关闭,暂停线下立案,相关仲裁活动材料可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相关案件咨询、信访投诉等可通过电话方式联系。

二、当事人可以通过关注本委微信公众号(绍兴仲裁委员会)和官方网站(http://zcw.sx.gov.cn/)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本委邮寄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8号职工之家大楼15楼,立案咨询电话:0575-8899550;诸暨分会邮寄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高湖路63号二楼,立案咨询电话:0575-87353358;柯桥分会邮寄地址:绍兴市柯桥区创意大厦二楼,立案咨询电话:0575-88616667。

三、线下恢复时间具体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已受理的案件,相关开庭、证据交换等仲裁活动,将通过互联网仲裁线上方式进行。

 

 

                                 2021年12月13日



信息来源: 市仲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