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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第六届仲裁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5  11:5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绍兴仲裁院 字体:[ ] 打印

绍兴仲裁委员会是绍兴市人民政府于1996年8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组建的绍兴地区唯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主要受理国内外各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现第五届绍仲仲裁员聘期即将届满,根据《绍兴仲裁委员会章程》《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等规定,特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六届仲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聘期

本次选聘仲裁员,以绍兴市全域为主,面向全省、全国,兼顾海(境)外。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绍兴仲裁委员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案件分布情况,确定选聘规模以及不同职业、专业领域的仲裁员占比,并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择优选聘。仲裁员聘期5年,与第六届绍兴仲裁委员会任期相同。

二、选聘条件

热爱仲裁事业,公道正派,未被司法机关追究过刑事责任,近五年来未受过与从事职业相关的行政处分、行业惩戒或不良记录。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1959年4月15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保证有充足的时间从事仲裁活动,积极宣传仲裁法律制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2、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3、曾任法官满八年的;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三、选聘程序

(一)提交申请。凡符合本公告条件的人员可自愿申报,申请人需如实填报《绍兴仲裁委员会第六届仲裁员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资格证书、职称职务证明等),并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二)资格审核。申请材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拟聘仲裁员名单。

(三)聘任公布。仲裁员推荐名单经绍兴仲裁委员会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发放聘书并向社会公布。

四、注意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可以登录绍兴仲裁委员会官网(网址:http://zcw.sx.gov.cn)下载《绍兴仲裁委员会第六届仲裁员申请表》,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电子版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同时将纸质版申请材料递交或邮寄至绍仲。

提交电子版的,请将申请材料发送至zjsxzcw@163.com,邮件名称统一注明为“仲裁员申请+姓名”;提交纸质版的,请将申请材料邮寄至本委,并注明“仲裁员申请”字样,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8号职工之家大楼16楼综合部。

2、绍兴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严格保密,如未被聘任,不再专门回复。申请人所提交的纸质版、电子版申请材料不予退回。

3、第五届仲裁员申请续聘的,亦应登陆本委官网下载续聘申请表进行填写。未提交申请者,将不予续聘。

五、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止。

六、其他事项

详情可咨询绍兴仲裁院,联系人:王宇;联系电话:0575-88997722,联系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8号职工之家大楼14-16楼。

附件:

(2024)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续聘表.doc

(2024)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doc

绍兴仲裁委员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信息来源: 绍兴仲裁院